受理范围:
适用于工作生活地为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海南、湖南、江西为广州领馆受理;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为上海领馆受理;其他地区为北京领馆受理的申请人。
个人基本资料
1、原件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、完整填写,字体清晰,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。(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)
2、原件 护照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,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3个月以上。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,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。
3、原件 相片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,规格:35mm*45mm。
4、复印件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,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。
5、复印件 暂住证明资料 (1)、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,需提供该资料,签发需超过6个月;
(2)、如果没有暂住证/居住证,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,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6个月。
6、原件 其他表格 如果客人不用前往签中心录取指纹,请提供申请人签名的空白申请表和新版委托书.(申请表有3出要签名)
个人资产证明
原件 活期资金证明 1、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(最好是工资账号),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,余额5万元或以上,行程时间越长,建议相对提高余额,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,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;
2、如一个账户的余额不足5万,可以提供多个账户(或配偶)的活期账单。
复印件 辅助资产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、汽车行驶证复印件(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)、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,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。
中方单位资料
原件 在职证明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,需包含以下信息:(请参考网站模板)
1、单位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;
2、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和工作年限;
3、行程目的、确切的准假时间、出行费用由谁负责、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;
4、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,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,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。
原件 单位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/机构代码/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或相似功能材料)复印件(加盖公司公章)
*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,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。
原件 单位资金证明 公司近三个月银行对公账单原件
外方邀请资料
原件 外方邀请函 需使用邀请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,签字,并须包含如下信息:
任职公司的地址及详细联系方式
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
访问的目的和持续时间
详细的访问行程
费用承担方和承担方是否承担你返回中国的费用
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,不接受电子签名。没有邀请方亲笔签名的邀请信将视为缺失
国际医疗保险
复印件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:
1、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;
2、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;
3、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,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(约30万人民币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