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范围:
适用于工作生活地为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海南、湖南、江西为广州领馆受理;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为上海领馆受理;其他地区为北京领馆受理的申请人。
个人基本资料
1、原件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、完整填写,字体清晰,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。(请参考模板填写)
2、原件 护照 护照至少有2页空白页,有效期需超过预计离开申根区日期的3个月以上。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,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。
3、原件 相片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,规格:35mm*45mm。
4、复印件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,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。
5、复印件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;如果是集体户口,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。
6、复印件 暂住证明资料 (1)、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,需提供该资料,签发需超过6个月;
(2)、如果没有暂住证/居住证,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,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6个月。
7、复印件 婚姻证明资料 如已婚,请提供结婚证;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。
8、原件 签名表格 如果客人不用前往签中心录取指纹,请提供申请人签名的空白申请表和新版委托书.(申请表有3出要签名)
中方单位资料
原件 在职证明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,需包含以下信息:(请参考模板)
1、单位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;
2、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收入和工作年限;
3、行程目的、确切的准假时间、出行费用由谁负责、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;
4、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,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,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。
原件 单位资质证明 营业执照/机构代码/事业单位法人证书(或相似功能材料)复印件(加盖公司公章)
*如果您受雇于大学或政府机构,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。
个人资产证明
原件 活期资金证明 1、本人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原件(最好是工资账号),需有最近3个月记录,建议余额5万元或以上(行程时间越长,余额越多),但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,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;
2、如本人活期余额较少,可以提供父母或配偶名下的活期流水账单,并提供他们之间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(比如:户口本、出生公证、结婚证等)
复印件 辅助资产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、汽车行驶证复印件(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)、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,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。
旅行计划资料
复印件 行程安排 提供在申根地区的行程安排,明确标注停留的日期、国家、城市、参观景点等具体内容(可附加提供交通方式的预订单)。
复印件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飞机票订单复印件(需有英文翻译)
*注:已经购买机票不是获得签证或催促领馆加快签证审批的理由,建议客人有出行计划的,请尽早办理。在得知签证结果前,不要支付任何旅行费用。
复印件 住宿安排 请提供覆盖整个申根区的英文酒店确认单,必须是真实预订,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(与护照拼音一致)。
国际医疗保险
复印件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:
1、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;
2、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;
3、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,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(约30万人民币)。